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存期。同时利息计算公式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第二,利率的换算。其中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除此之外,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
第三,利息计算公式中的计息起点问题:
1、储蓄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付利息;
2、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实际支付时将厘位四舍五入至分位;
3、除活期储蓄年度结算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如何,一律于支取时利随本清,不计复息。
第四,利息计算公式中存期的计算问题:
1、计算存期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
2、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全年按360天计算;
3、各种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遇开户日为到期月份所缺日期,则以到期月的末日为到期日。
利息(年)=本金×年利率(百分数)×存期
或 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存款利息=本金×天数×挂牌利息(日利率)=计息天数×日利率
利息税=存款利息(应缴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

拓展资料:
影响居民资产选择行为的功能
在中国居民 实际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储蓄 比率日益加大的条件下,出现了资产选择行为, 金融工具的增多为居民的资产选择行为提供了客观基础,而 利息收入则是居民资产选择行为的主要诱因。居民部门重视利息收入并自发地产生资产选择行为,无论对 宏观经济调控还是对微观基础的重新构造都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高 储蓄率已成为中国经济的一大特征,这为经济高速增长提供了坚实的资金基础,而居民在利息收入诱因下做出的种种资产选择行为又为实现各项宏观调控做出了贡献。